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提高全体教职工专业能力与教学水平,助力学校合格评估工作,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委托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开展“桂林学院卓越教师专业能力提升比较学习研修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积极推行“校外研修 + 入校指导”的双轨制模式,搭建起兼具系统性、专业性、实战性的培训体系,助力教师精准洞察学科前沿走向,熟练运用先进教学方法与课程设计理念,推动培训成效切实转化为课堂教学实效,全方位提升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水准,为学校教育教学革新以及卓越人才培育提供坚强而有力的支撑。
二、培训人员与时间安排
研修地点 |
研修人员 |
时间安排 |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 |
教务处(3人) |
8月24日(报到)至 8月28日(返程) |
教育与音乐学院:(53人) |
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53人) |
中山大学 (深圳校区) |
教务处(2人) |
8月25日(报到)至 8月29日(返程) |
金融与法律学院(48人) |
工商管理学院(45人) |
马克思主义学院(22人) |
武汉大学 |
教务处(3人) |
8月25日(报到)至 8月29日(返程) |
城市设计学院(45人) |
外国语学院(43人) |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为线下脱产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培人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做好参加培训的准备。
(二)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成立班委会,并指定1名负责人负责学习期间协调、管理事宜。
(三)本次培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特殊情况请假的,由各单位指定负责人汇总并及时上报教师发展中心。
(四)培训期间原则上需要厉行节约,住宿上应安排“标间”,同性两人一间住宿。
(五)培训期间需严守学校纪律要求,不喝酒、不聚餐,非必要不外出,各单位负责人应于22:00前完成本单位人员的晚点名工作,以确定本单位参培人员全部返回房间。
(六)本次培训由各学院负责人组织老师自行购票出发,培训后实报实销,注:各学院负责在组织购票时应尽量组织购买同一车次,培训方仅提供1次接送服务,其他车次的教职工需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七)需要乘坐校车往返教职工请在链接中的在线表格登记,8月18日12:00前未完成登记的视为放弃乘坐校车。请将下面的地址复制到浏览器打开:https://docs.qq.com/sheet/DQ29VZkFuQ3BvQ052?tab=BB08J2
(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游爽;联系电话:15364734621。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