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就做好学校办公室副主任等岗位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职数
学校办公室副主任1名,外国语学院副院长1名,金融与法律学院副院长1名,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至善学院副院长(兼)1名,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党总支副书记1名。
二、选聘条件
(一)任职资格和条件
根据《桂林学院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岗位实际,应具备:
1.须为我校在岗的教职工。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能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三年以上的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原则上到校工作时间满五年,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5.近三年工作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二级学院副院长还应具备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具有任职相关学科背景,其中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应具有英语、英语教育、英语语言学等相关学科背景,金融与法律学院副院长应具有经济学、计算机科学(大数据)等相关学科背景。担任相关学科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或者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博士学位,且具有一定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和能力。
(三)任职党群职能部门副职还应具备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中共党员。担任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和能力。
(四)任职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还应具备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中共党员。担任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一定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和能力。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者须提交《桂林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登记表》,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奖项荣誉、科研成果等扫描件,于6月23日前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glxydwzzb@glc.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民主推荐。学校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工作。
(四)考察。学校成立考察组,并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同时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和审核干部人事档案。
(五)公示任职。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对拟提拔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四、工作监督
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禁各种形式的拉票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学校设立干部选聘工作举报电话,接受教职工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0766、0773-8993663。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773-8993663。
附件:桂林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登记表
桂林学院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