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评比的通知》(桂院政财经〔2022〕5号),经各单位自查自评、现场核评和资产工作领导小组考评,拟评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7个,分别为:A组的原图书/档案馆;B组的理工学院、教育学院;C组的城市设计学院、原教学科研处;D组的原财务资产处、原商贸与法律学院。拟评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9人,分别是:原图书/档案馆程风杰,理工学院何小虹、教育学院黄丽娟、城市设计学院海慕云、原教学科研处计海娟、原财务资产处谢璇、原商贸与法律学院黄鹭、原人力资源部梁缘、马克思主义学院舒唯,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3日,共3天。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考评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资产管理工作办公室知善楼8117,联系人:刘曾凤、联系电话:3696185。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