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8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自治区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以下简称“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请申报者参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
二、 项目申报
学校先组织校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然后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项目,鼓励联合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行业协(学)会共同申报。
三、项目支持
自治区级“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按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要求管理,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校级立项项目资助经费6000元。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3月14日(周二)16:00前,申报者填写申请材料,将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申报者将材料(同上)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装订成册,一式5份。
(二)3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教务与产教融合处组织初审,形成推荐意见、排序。
(三)3月17日16: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汇总表》与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务与产教融合处知善楼8220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与产教融合处联系。联系人:钟英,3696103,邮箱:799546452@qq.com。
附件:2023年校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附件
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