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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1-13 12:46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近期,自治区教育厅对2000年以来制定的329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了《决定继续有效的自治区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72份)、《决定废止的自治区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1份)、《决定失效的自治区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份)、《决定修改的自治区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份)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现将目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熟知,在实际工作中做好对照落实。并按照学校关于规章制度“留、废、改、立”的总体工作部署,对照《桂林学院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时做好学校转设后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自治区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自治区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失效的自治区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决定修改的自治区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桂林学院学校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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