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和第二批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2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学前教育和金融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两个专业的自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2年2月21日至2月24日。
如果在公示期间有异议,请于2022年2月24日前采用书面形式,写清异议的内容,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人电话,向我校教学科研处提出。联系人:钟英,联系电话:0773-2537107,电子邮箱799546452@qq.com。
附件:1.桂林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公示材料
2.桂林学院金融学专业公示材料
桂林学院教学科研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