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0﹞9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专业综合评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我校所涉及的相关专业如下:
1.商务英语(050262);
2.舞蹈学(130205)。
二、工作安排
1.参加会议培训:组织12月24日商务英语、舞蹈学专业所在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等参加自治区教育厅专业综合评估培训会。
2.材料数据收集:12月25日-12月30日,各专业根据文件和会议精神,对标对表收集相关数据和支撑材料,拟写专业自评报告。请人力资源部、学生事务部、教学科研处、合作发展处、图书馆、实验教学与网络信息中心相关部门协助提供评估所需的相关收据和支撑材料。
3.专家指导会:12月31日下午聘请专家分别对两个专业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4.工作汇报会:计划1月4日召开专业评估汇报会,商务英语、舞蹈学专业使用PPT进行工作汇报。
5.专业自评:1月5日前完成。各专业需认真学习《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附件1),根据相关要求,参照附件3完成专业自评报告和附件2中相关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
6.学校评审:计划1月8日前完成。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专业的《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反馈修改:1月11日前完成。各专业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修改,确定最终上报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并进行公示
8.系统填报:1月13日前完成。各专业登录系统完成评估数据上传工作。
9.确认提交:1月15日前完成。教学科研处审核评估系统内各专业上报材料,并完成自评及材料上报工作。
三、材料报送
相关学院《基本状态数据表》、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请于1月13日前完成。并打印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教学科研处,电子档请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773-2537107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另发)
2.试点专业指标体系、信息采集模板、定性材料填报模板、定量指标计算办法(另发)
3.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状态数据表(另发)
教学科研处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