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登记与奖励工作的通知》,合作发展处形成由秦丽芸处长为组长,部门其余成员为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小组于2022年4月19日组织召开秦丽芸、陆巧华科研成果考核会议。经评审工作小组进行投票,评审工作小组综合评价,决定同意秦丽芸、陆巧华两位同志进行科研成果报送。
公示期3个工作日,从2022年4月19日起至4月21日止,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合作发展处(知善楼8108办公室)。
联系人:陈青钰,联系电话:0773-3699355
合作发展处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