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教育厅职改办的要求,现将我院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范围原则上应为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系列必须与其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相一致;对于因工作需要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其兼职的专业技术工作量要求达到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50%以上方可申报。

()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开展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 200712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因工作需要,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了延退手续者除外)。200811日至1231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专业技术考核不称职的人员,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本年度的评审、任职年限、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均从取得现任技术资格起计算到200812月底。

() 按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在区外事业单位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调入我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按规定程序重新确认其原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 调入后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新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需填写《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重新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需填写《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由相应职改部门按规定审批程序确认其原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 调入后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后,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在区内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改变原职务系列或职务名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新岗位上应有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能履行新岗位职责者,可按规定程序推荐评审相应的专业职务资格。

()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非干部身份的各类人员,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按桂职办〔200049号文件第二章第八条关于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的规定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 为配合全区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造就一支双师型的师资队伍,鼓励原已获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保留原专业技术资格的基础上申报第二职称。所申报的第二职称按相应的系列、职级条件要求进行评审。

() 符合免试或可不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的申报人员请到网上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表1)》或《广西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审批表(表2)》,于200877日前附同相应证件交人事办,由人事办统一到职改办审批。

(十一) 在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但无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编制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评或晋升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基本条件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一般不能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达到各职级破格条件的,可申报破格晋升。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必须符合该系列各职级专业技术评审条件。

三、论著和科研成果的鉴定

() 申报评审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需提交1篇(部)所从事专业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由校职改办组织专人送两位同行专家(其中1位必须是校外同行专家)鉴定;申报评审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送审的两位专家必须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正高职务资格;送审的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且申报人是独著或任第一作者的合著;属于科技成果的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并需附上项目任务书、成果鉴定书、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且加盖科研处公章。申报者的硕士或博士论文、待发的论著以及综述类文章均不能作为代表作送审。

() 鉴定论文专家的选聘以及论文的递送均由校职改办指定专人(含各学院各单位的组织人事干事、秘书)负责,对鉴定人姓名及鉴定意见实行严格保密;未经校职改办登记并指定专人送审的论著,其鉴定结果无效。

() 鉴定人限于相关学科(一般二级学科)内的两名在职同行专家,至少有1名是校外同行专家。

四、考核、推荐

() 各单位要根据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特点,依据岗位职责、任务定额,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与能力、工作实绩的考核,在考核中要强化思想政治素质要求,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要按《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检查评比标准》等有关要求进行专门考核,评定等级,考核结果良好以上才能推荐评审教师职务资格(考核结果要体现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中)。对于教学工作的考核,各单位要成立教学工作考评小组,必须在组织专家听课、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检查教学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注重考察申报人掌握现代教育思想、现代教育观念、现代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的情况,注重考察申报人在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教材建设、教学法研究、实验室建设、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公平合理地评定申报人在教学工作方面所达到的等级并在表格的相关栏目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以加强监督,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公示材料包括:本人填写的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材料)、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材料)、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论文、著作等材料,公示的时间为51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果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有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用书面材料向职改部门或公示单位反映(对匿名电话或匿名书面材料不予受理)。经核实,申报者的主体申报材料如各类证书、论文等材料系伪造、剽窃他人的,两年内(含当年)不允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其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况轻重进行严肃处理。经公示后的材料,公示单位要在评审表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栏内填写公示结果(如:经公示,无异议),凡未经公示的高、中级申报材料,不能推荐评审。

() 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由校审议答辩小组对申报人的成果、业绩、论文、著作等材料进行审议、鉴别;审议、鉴别和答辩情况,由答辩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作为是否同意推荐晋升的依据之一。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还需经过自治区相应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组织的答辩;外语学科要求用外语述职及答辩。

()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经单位考核审议同意后才能推荐评审,各学院各单位不同意推荐的或在审议推荐中同意票数不超过一半的,均不能推荐到相应系列的评委会评审。

五、关于启用计算机职称申报系统的说明

今年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系列等四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起用计算机职称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到学校人事处网页中下载职称申报系统客户端安装后使用单机版填写,填写完成后用移动盘报送学校职改办。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