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职工考核条例
师漓院政人事〔2008〕1号
各系、各部门:
为了适应学院以业绩和任职资格为导向的教职工管理模式, 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淡化身份,强化岗位”的指导思想,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激励的专业队伍和管理队伍的用人机制,形成科学、全面、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学院研究制订了《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职工考核条例》,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
请各系、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职工考核条例》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中层以上领导考核标准》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职员、技术人员考核标准》
4.《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年度考核登记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人事 制度 考核条例 通知
发:各系、各部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党政办公室
校对:王筱梦 录入:蒋远宏 (共印30份)
附件一: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职工考核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岗位聘任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师、教辅和管理人员考核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全面、合理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人员的评价指标体系,发挥考核工作在教师队伍建设和学院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要杠杆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激励的专业队伍和管理队伍的用人机制,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考核工作以各岗位职责要求为依据,以岗位管理为核心,以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原则,以德、能、勤、绩为基本内容,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 考核工作以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为主要手段,以年度考核和聘期满考核为主要方式,采取个人考核和集体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群众评议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等较为灵活的考核方法作为补充,逐步实行考核结果的公示制度,加强考核结论的权威性。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等级
第四条 考核工作依据岗位职责,对教学、科研、服务和管理人员所应承担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团结协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教学科研创新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胜任本职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成果的学术水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第五条 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等,聘期满考核等级为称职和不称职。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年度考核为优秀(考核分值≥90)。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公益事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二)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具有开拓精神,优质高效或超工作量地完成受聘岗位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三)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得到公认;为学院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获得重大奖励;
(四)工作量饱满,或教学科研人员完成额定满工作量标准的150%以上;
(五)年度考核中,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0%;单位整体考核为不称职的,此比例不超过5%。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年度考核为称职(89≥考核分值≥70)。
(一)遵纪守法,关心学院的发展,热心公益活动;
(二)完成受聘岗位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或教学科研人员完成额定满工作量标准。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考核分值<60)。
(一)由于个人原因,未完成规定的任务,或教学科研人员未完成额定满工作量标准的80%;
(二)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由于个人原因,在工作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损失;
(四)无特殊情况拒绝承担学院或系、部门所分配的工作任务;
(五)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未经学院批准,未办理请假手续,擅离岗位。
第九条 各项考核指标介于第七条与第八条之间,69≥考核分值≥60者,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十条 教师年度考核量化标准。在定性考核的同时,对教学科研人员本
年度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管理工作和社会服务等定量计算,依照不同的专
业技术职务岗位,提出不同的数量标准,按满工作量考核。具体参见《广西师
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量试行办法》(师漓院政人事[2007]8号)。
第十一条 职员、技术人员的考核以定性考核为主,其考核测评标准见附
件三。
第十二条 新入院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或实习期内不参加考核。
第十三条 在法定产假期内,可减免相应的工作量。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实施程序
第十四条 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工的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 各系各部门成立考核小组,成员为本系本部门领导和教职工,负责组织本系本部门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工作于每年12月进行。
第十七条 聘期满考核以聘任期到期的实际日期为准。
第十八条 考核程序:
(一)组织人事办公室下发考核通知,各系各部门传达精神,严格认真按照考核要求和操作程序予以组织实施;
(二)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对年度或聘期内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四);
(三)各考核小组组织本系本部门教职工进行述职报告,并根据考核标准和教职工本年度、聘期内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通过评议、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考核意见和考核等级。
(四)组织人事办公室将考核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核,重点复核考核等级为优秀和不称职者,并将结果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十日后若无异议,考核结果即行生效。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九条 年度考核工作采取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考核
与岗位聘任相结合。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教职工职务聘任、工资升降、
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教职工年度考核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
(一)凡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各类人员,下一年度不得申请晋升高一级职务,不能晋升工资;
(二)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当年中有八个月岗位津贴发80%;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当年中有八个月岗位津贴发50%;
(三)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者,每年晋升一档工资;
(四)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优秀者可提高一档工资,自考核后新学期第一个月起实行。
第二十一条 聘期满考核称职者,学院可视实际工作需要予以续聘现岗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近一年内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在考核之列。
第二十三条 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事假年累计一个月以上者,病假
年超过半年者,停薪留职人员,未聘人员,出国随行人员,进院未满一年者,被立案审查者。
第二十四条 教师职务岗位聘任聘期满考核以教师年度考核为基础。聘
期满考核主要考核应聘现岗位以来的工作情况。
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应实事求是地填写考核表,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一经查实,当年年度考核即为不称职;各级考核组成员应公正无私,坚持原则。凡涉及到考核小组成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在评议投票时应当回避。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考核标准中未列项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
照本条例制订细则,并送交组织人事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办公室制定和解释,与本条例不符的应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二: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中层以上领导考核标准
等级 项目 |
A |
B |
C |
D |
工作 态度 10分 |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不分份内份外,勇于承担 重任,热心办实事。 (9.0-10.0) |
自觉做好本职工作,责 任心较强,热心服务师 生。 (7.5-9.0) |
有一定责任心,能完 成本职工作,有服务 意识。 (5.0-7.5) |
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 皮,态度恶劣。
(0.0-5.0) |
学识 能力 30分 |
全面熟悉本岗位业务知识, 政策观念强,有很强的独 立工作能力,善于与人合 作,起草重要文件并实施 ,撰写的工作报告、总结 等符合要求。
(28.0-30.0) |
比较熟悉本岗位业务知 识,政策观念强,有独 立工作能力,能与人合 作。
(25.0-28.0) |
基本了解本岗位业务 知识,有一定政策水 平,能够按规章制度 办事。
(20.0-25.0) |
不熟悉本岗位业务知 识,政策水平较差,工 作随意性较大,有失 误。
(0.0-20.0) |
创新 意识 20分 |
富有开拓精神,有新见解, 新思路,能提出解决问题 的办法,并采取措施。 (19.0-20.0) |
有开拓精神,能提出改 进工工作的办法、措施。
(17.5-19.0) |
有创新意识,但却缺 少办法,工作如常。
(15.0-17.5) |
工作不思创新,因循 守旧。
(0.0-15.0) |
工作 绩效 40分 |
工作规范、严谨,办事 高效,保质保量完成各 项工作任务,绩效突出。
(37.0-40.0) |
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达到岗位职责要求。
(32.0-37.0) |
工作较为规范,办事 质量、效率一般,基 本达到岗位职责要 求。
(25.0-32.0) |
工作质量差,效率低, 师生意见较大,给工 作造成一定损失。
(0.0-25.0) |
备注
|
1.领导分管的工作中若出现直接责任事故,在总分中扣12分;间接责任事故,扣6分。 2.考核等级: 考核分值≥90为优秀,89≥考核分值≥70为称职,69≥考核分值≥60为基本称职,<60为不 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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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职员、技术人员考核标准
等级 项目 |
A |
B |
C |
D |
政治 态度 思想 品德 10分 |
自觉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 参加集体活动,政治业务 学习不缺席。 (9.0-10.0) |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遵纪守法,参加 集体活动,政治业务学 习。 (7.5-9.0) |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遵纪守法,参 加集体活动,政治业 务学习不无故缺席。 (5.0-7.5) |
有违反思想基本原则的言行,组织观念较差。政治业务学习无故缺席三次以上。 (0.0-5.0) |
学识 能力 20分 |
全面熟悉本岗位业务知识, 政策观念强,有很强的独 立工作能力,善于与人合作 作,有一篇以上文章发表 或起草重要文件并实施, 撰写的工作报告、总结等 符合要求。(18.0-20.0) |
比较熟悉本岗位业务知 识,政策观念强,有独 立工作能力,能与人合 作,撰写的工作报告、 总结等符合要求。
(15.0-18.0) |
基本了解本岗位业务 知识,有一定政策水 平,能够按规章制度 办事,能撰写工作报 告、总结等文字材料。
(10.0-15.0) |
不熟悉本岗位业务知 识,政策水平较差, 工作随意性较大,有 失误。
(0.0-10.0) |
创新 意识 10分 |
富有开拓精神,有新见解, 新思路,能提出解决问题 的办法,并采取措施。 (9.0-10.0) |
有开拓精神,能提出改 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7.5-9.0) |
有创新意识,但却缺 少办法,工作如常。
(5.0-7.5) |
工作不思创新,因循 守旧。
(0.0-5.0) |
工作 态度 10分 |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不分份内份外,勇于承担 重任,热心办实事。 (9.0-10.0) |
自觉做好本职工作,责 任心较强,热心服务师 生。 (7.5-9.0) |
有一定责任心,能完 成本职工作,有服务 意识。 (5.0-7.5) |
工作不负责任,推诿 扯皮,态度恶劣。
(0.0-5.0) |
工作量 10分 |
工作量饱满
(9.0-10.0) |
工作量基本饱满(80%以 上) (7.5-9.0) |
工作量不满(60%- 80%) (5.0-7.5) |
工作量严重不满(60% 以下) (0.0-5.0) |
工作 绩效 30分 |
工作规范、严谨,资料完 善,办事高效,保质保量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绩效 突出。 (27.0-30.0) |
工作规范,资料较清楚, 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达到岗位职责要求。
(22.0-27.0) |
工作较为规范,办事 质量,效率一般,基 本达到岗位职责要求。
(15.0-22.0) |
工作质量差,效率低, 师生意见较大,给工 作造成一定损失。
(0.0-15.0) |
出勤 10分 |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全年病(事)假≤5(3) 天
(9.0-10.0) |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全年病(事)假≤14 (10)天
(7.5-9.0) |
基本做到不迟到、不 早退。 全年病(事)假≤30 (15)天 (7.5-9.0) |
劳动纪律差,外出不 请假,全年病事假较 多,有旷工记录。
(0.0-5.0) |
备注 |
考核等级:考核分值≥90为优秀,89≥考核分值≥70为称职,69≥考核分值≥60为基本称职,<60为不称职 |
附件四: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年度考核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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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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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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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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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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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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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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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总结(含德、能、勤、绩的表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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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总结 |
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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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考核小组意见 |
考核等次: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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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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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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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