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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告 知 书
发布日期:2012-02-29 浏览量:
为消除我院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用餐安全。根据了自治区教育厅和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对我院学生食堂(二楼、三楼)的监督检查和要求,我院食堂必须严格按照《高校标准化食堂评估标准》进行整改,统一拆除一些不规范的小档口,如给广大师生造成不便望予以理解和支持,谢谢!
漓江学院后勤保障部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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