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

    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规定 -> 正文

    桂林学院学生公寓月检制度(暂行)

    发布日期:2021-12-28

    第一条 月检的定义

    月检,根据《桂林学院学生手册》(以下称学生手册)中《桂林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第八章考核管理中有关规定开展的学生寝室检评活动。寝室检查评比工作在学生事务部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桂林学院学生公寓自主管理协会(自管会)主要承担寝室评比工作任务,于每年3、4、5、6、9、10、11、12月的月底,对全校的学生寝室进行检查评分。

    第二条 月检的目的

    1.保障学生宿舍安全;

    2.促进寝室内务卫生整洁,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3.为星级文明寝室期末总评提供依据。

    第三条 检评细则和检查范围

    1.《桂林学院学生寝室检查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2.原则上校内所有学生寝室都月检,以下情况除外:

    (1)大一新生的寝室9月份不参加月检;

    (2)大四毕业生的寝室3、4、5、6月份不参加月检;

    (3)外出实训的学生的寝室不参加月检;

    (4)存在特殊情况,不参加月检的学生寝室,经学生事务部审批同意后,可以不参加月检。

    第四条 月检的人员组成

    1.政治辅导员、公寓辅导员;

    2.自管会干部;

    3.学生志愿者(建议二级学院推荐班级生活委员作为志愿者参加月检)。

    第五条 月检的流程

    1.每月20日,学生事务部负责收集、汇总月检人员的名单。二级学院要报送参加月检的辅导员和学生志愿者名单(原则上要求辅导员全员参与,每个二级学院选派10名志愿者)。

    2.每月21日-22日,制作《月检工作安排表》并通知各二级学院及学生志愿者。

    3.每月23日-24日,原则上月检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月检人员有变更,则需进行及时调整。组织召开检评人员的工作培训会;

    4.每月25日-30日,进行月检。一般情况下,月检的时间将定在每月的最后一周的周日下午16:00-18:0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5.下月的1日-5日,进行月检成绩统计工作;

    6.下月的6日-12日为月检成绩公示期,月检成绩将公布在学生公寓门口的白板上或在关注自管会公众号进行查询。公示期内,对月检成绩有质疑的寝室,可到自管会办公室进行查询。若是检查人员工作原因,导致月检成绩信息出现错漏,当事寝室可提出复检申请;若是相关寝室不按要求整理、私自更换门锁或反锁、恶意拒检等原因,而导致检查人员无法检查,将不受理复检申请。(复检与否,根据调查结果而定)。

    第六条月检的复检制度

    1.为了充分体现月检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月检成绩有质疑的学生,可向自管会提出复检申请。通过复检资格核查的寝室,在下月的18日-24日期间,17:30-18:30时段,随机安排复检,复检成绩将作为上月的月检成绩。

    2.复检流程:

    (1)下月的10日-17日向自管会递交复检申请;

    (2)下月的18日-24日进行复检;

    (3)下月的25日-30日更正上月的月检成绩。

    第七条星级文明寝室

    1.根据《学生手册》中《桂林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第八章“考核管理”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寝室每月组织一次检评。检评内容包括规章公约、卫生整洁、团结友爱、文明守纪、学风浓厚等五个方面。

    2.《桂林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第八章“考核管理”第三十七条规定,每学期实行星级达标评比。最高为四星级文明寝室,最低为一星级文明寝室,未达到一星级的为不达标寝室。对二星级(含)以上的寝室,颁发相应的星级文明寝室证书;星级文明寝室证书作为学生奖学金、入党推优等相关评奖评优的参评依据,其寝室成员在学年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中予以一定的加分。

    3.《桂林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第八章“考核管理”第三十八条规定,不达标的寝室,取消其成员下一学期的学校“三好”学生奖学金、入党推优等相关评奖评优资格;同等条件下,不达标寝室所在班级人数比例达到10%的,下一学期先进集体的评选中将不作重点考虑。

    4.星级文明寝室评定办法(暂行):

    (1)一学期月检成绩总分,除以月检次数,所得平均分为本学期星级文明寝室的评定分数。

    (2)寝室评比等级设为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和不达标等五个等级。总评分值在90分(含)以上,评定为“四星级文明寝室”;89分-85分(含),评定为“三星级文明寝室”;84分-80(含),评定为“二星级文明寝室”;79分-60分(含),评定为“一星级文明寝室”;低于60分为不达标寝室。(注:一星级文明寝室不颁发证书)。

    (3)在一学期中,寝室成员在学生公寓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学校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将取消违纪处分文件下达学期的星级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第八条 搭建工作交流平台

    1.学生公寓自主管理协会设在独秀家苑(东四)1楼。协会设有意见箱供学生反馈意见。

    2.自管会学生交流群:789425405

    自管会官方QQ平台:2855814082

    自管会各二级学院学生志愿者群:835130845

    自管会微信平台:glxyzgh2006(桂林学院自管会)

    3.注意事项:

    (1)各学院学生会生活纪检负责人和各专业班级生活委员,要求加入自管会学生交流群,以便通知传达和问题反馈等工作合作开展。

    (2)申请复检的寝室,请于下月的10日-17日将申请表(见附件二)发自管会协会邮箱2855814082@qq.com。

    第九条

    《桂林学院学生公寓月检制度》由桂林学院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 桂林学院学生寝室检查评分细则

    2.桂林学院学生寝室月检复检申请表

    学生事务部2021年12月24日

    附件一:

    桂林学院学生寝室检查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扣分

    1.安全问题

    30分

    ①有违禁电器(如:电热壶、电暖器、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卷发棒和热得快等电器)

    -10分

    ②有宠物(如:狗、猫、鼠、鸟等生物)

    -10分

    ③把电线引上床铺,私拉乱接电源,管制刀具,玻璃酒瓶

    -10分

    2.制度建设

    5分

    ①无寝室成员卡,或成员卡信息不完整

    -3分

    ②学生寝室检查评分细则,寝室文明公约,寝室值日表少一项

    -2分

    3.大件家具摆放、桌面物品规整等

    15分

    ①一张床铺位移

    -3分

    ②一张书桌位移

    -3分

    ③一张床上安装吊床、吊椅

    -3分

    ④有一件非学校配置的洗衣机、桌子和椅子等物品(布衣柜不扣)

    -3分

    ⑤一张书桌面的物品或书架书籍凌乱

    -3分

    4.床铺整理

    10分

    ①一张床铺的卧具不折叠、床上衣物凌乱

    -5分

    ②一张床铺的蚊帐、床帘不整齐、不美观

    -5分

    5.洗漱间、卫生间

    15分

    ①卫生间有异味、便盆有尿垢

    -5分

    ②卫生间的地面、墙壁有污垢,窗台有杂物、有灰尘

    -3分

    ③生活阳台的地面有积水,墙壁、窗台和洗脸池有污垢或灰尘

    -3分

    ④生活阳台的水桶、洗脸盆和衣服等物品摆放不整齐

    -4分

    6.环境卫生

    20分

    ①室内有异味

    -3分

    ②室内地面有一处污迹、垃圾

    -3分

    ③进户门气窗纱网、阳台玻璃门窗及纱网有灰尘

    -3分

    ④室内天面、墙面有斑点、蜘蛛网和乱涂乱画现象

    -3分

    ⑤门口、走廊有垃圾、残液和雨伞等杂物

    -5分

    ⑥行李箱摆放不整齐;床底的鞋子摆放不整齐

    -3分

    7.寝室成员修养

    5分

    ①学生迎检态度差,不理会、不配合检查人员

    -3分

    ②学生有睡觉现象

    -2分

    8.无法检查

    打不开门或拒绝检查

    0分

    附注:(1)第1项安全问题,检查时(含月检、日常巡检)发现即当月扣分;①发现一件违禁电器扣10分,还发现其他电器不累积扣分,但要备注。

    (2)未整理寝室的得分为50-55分(需要备注)。

    (3)检评人员需根据本细则酌情打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附件二:

    桂林学院学生寝室月检复检申请表

    申请寝室

    寝室长

    寝室成员

    学 院

    年级专业

    寝室楼栋

    辅导员

    复检月份

    联系方式

    复检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