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桂林学院学生校级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桂院政学工〔2026〕59号)文件,为做好我校2026年自强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校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身残志坚的学生。
二、奖励人数及标准
1.本年度自强励志奖学金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
2.奖励标准:2000元/人。
三、评审条件
自强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参照《桂林学院学生校级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桂院政学工〔2026〕59号)第二章“奖励条件、对象及标准”中的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根据自强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年级(专业或班级)提交书面申请,由年级(专业或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初步提出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获奖学生建议名单,上报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二)二级学院初审及公示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初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推荐不超过2名学生为获奖候选人,并将名单面向全院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符合条件学生可不推荐。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组织评审,提出桂林学院2026年自强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发文表彰
审批通过后,学校发文表彰,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1.《桂林学院自强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26年)》(附件1);
2.《桂林学院自强励志奖学金汇总表(2026年)》(附件2);
3.本人综合素质测评证明材料: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完整截图,且需要加盖学院公章和辅导员签字确认;
4.本人自强励志事迹佐证材料:校园或社会媒体报道的网页、推文完整截图;校级以上表彰证书、表彰文件。
上述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列:①附件1;②本人综合素质测评证明材料;③本人自强励志事迹佐证材料(按附件1获表彰的自强励志事迹一栏中的先后顺序排列)。
每份材料的右上角标上序号,序号要与附件2中的序号一致。
(二)报送要求
1.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纸质版方式报送;
2.附件2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附件2的排序方式为:年级、专业;
4.报送的纸质材料的纸张大小均为A4;
5.各二级学院于6月18日(星期四)16:00前将本学院的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知善楼8103办公室)。
联系人:董芳云;电话:3696201;邮箱:46905325@qq.com。
附件:1.桂林学院自强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26年)
2.桂林学院自强励志奖学金汇总表(2026年)
(相关附件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