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
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6〕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生资助伴你成长,教育强国奋斗有我”
二、活动时间
2026年4月23日—5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生。
四、活动形式
(一)发放资助政策清单。学生工作处(部)负责印刷《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并发放至学生手中,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
(二)张贴资助宣传海报。学生工作处(部)在指定位置张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加大宣传力度。
(三)开展资助主题征文活动。针对获资助学生开展主题为“学生资助伴你成长,教育强国奋斗有我”的征文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开展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报告会暨学生资助政策宣讲活动。成立“桂花”优秀学生宣讲团,到各二级学院开展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和学生资助政策宣讲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开展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展活动。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集汇编国家奖学金、至善校长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线上、线下宣传报道,营造全校关心、支持学生资助工作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桂林学院自强励志奖学金(原“志强之星”)评选活动。此项活动由大学生志强社承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开展资助政策知识竞赛。此项活动由大学生志强社承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开展资助政策现场咨询活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点与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为学生解答资助政策内容及申请条件、程序等,帮助学生对资助政策有更清晰的认识。
(九)开展致毕业生“一封信”的宣传活动。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学生工作处(部)编印和发放致毕业生的一封信,通过情真意切的信件形式将资助政策、防诈骗提醒、助学贷款还款途径等内容传达给毕业生和家长。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除上述活动外,各二级学院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是学校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社会普及学生资助政策知识及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学院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在校内长期设立固定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便于学生随时查阅了解。特别要对“学生资助有什么、该找谁、怎么办”等问题提供身边便捷服务。建立涵盖学生、辅导员和资助工作者的资助宣传队伍和宣传机制,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全方位资助宣传;各二级学院要积极主动提供资助政策内容和受奖助学生成长成才材料,通过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专栏和专版等方式,将学生资助政策和优秀受奖助学生的感人事迹传播到校园内外。
(三)重视人文关怀,深化资助育人内涵。学校利用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有利时机,开展国家奖学金获奖学子风采展、受奖助学生素质提升以及感恩、励志、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推动学校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为受奖助学生搭建培根铸魂、启智增慧、成长成才平台。要注重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与自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要常态化做好防范电信诈骗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骗意识。
(四)认真总结,确保按时报送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总结。“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将有关电子版材料(包括500字的活动总结及2-3张图片等)于6月5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46905325@qq.com 。
未尽事宜,请联系董芳云,联系电话0773-3696201。
学生工作处(部)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