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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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清明节和广西三月三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3

    二审 吕茜 三审 江仿
    摄影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精神,我校清明节假期为44日至6日,共3天;广西三月三假期为417日至420日,共4天。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节假日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考虑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和责任意识。需秉持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夕,各二级学院须统一组织对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纪校规教育;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实地走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将排查情况报送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假期学校熄灯时间为23:30,提醒学生合理安排假期时间,文明作息。

    (二)加强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放假期间,提醒学生尽量不去人员聚集的地方,预防季节性流行病,科学佩戴口罩;着重向学生强调个人财产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网络电信诈骗防范、防火防灾、防溺水事故、一氧化碳中毒预防以及山体滑坡和落石等安全隐患的注意事项增强群防群治和个人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提倡文明祭祖。绿色低碳,少用明火;确需用火,在指定区域,燃尽无火星再离开。错峰出行,不扎堆、不拥堵,避免踩踏事件发生。

    (四)做好学生的法治教育及思想引导工作。加强学生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观念,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通过正常途径进行情感及诉求的表达,加强学生“爱校、荣校、护校”的意识。放假期间,应特别注意向在校学生强调,禁止酗酒滋事、晚归、夜不归宿以及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桂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做好学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特殊群体学生做好重点关注及关怀。

    (六)加强学生交通出行安全意识。要向学生加强安全出行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在外出期间应搭乘正规交通运营车辆,规范和安全使用共享交通工具,过马路时务必小心谨慎,注意观察并避让来往车辆,特别是经过学校西北门外时,更要提高警惕,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执行学生离校报备规定

    (一)放假期间,所有离校的学生,严格履行离校报备手续填写附件1、附件2及附件3(附件1、附件2、附件3学院自行留存备查)附件4、附件5需放假前一天下午4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报送邮箱:303087840@qq.com,切实做好每名离校外出学生的去向登记及外出期间的轨迹管理,对于未履行报备手续擅自离开桂林市区的学生,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二)收假后认真落实好考勤制度,如有个别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做好学生动态轨迹跟踪及家校联系工作。收假后首个工作日9:00前,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将附件6、附件7报送邮箱:303087840@qq.com

    三、认真执行假期值班制度

    放假期间,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以及辅导员要保持通信畅通熟悉学校安全管理和各类应急预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加强晚例会和信息报送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晚例会要求收假前一天晚上,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桂林学院晚例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8)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3696269,报送邮箱:823794071@qq.com)。


    附件1:2026桂林学院学生广西三月三期间离校情况登记表

    附件2:2026年桂林学院学生清明节期间离校情况登记表

    附件3:家长知情书

    附件4:2026年桂林学院学生广西三月三期间离校情况统计表

    附件5:2026桂林学院学生清明节期间离校情况统计表

    附件6:2026年桂林学院学生广西三月三期间返校情况统计表

    附件7:2026年桂林学院学生清明节期间返校情况统计表

    附件8:桂林学院晚例会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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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秦秀成二审:吕茜三审:江仿责任编辑:吕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