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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3·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季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7

    二审 吕茜 三审 江仿
    摄影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6 年全区高校大学生3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季活动的通知》(桂教思政〔2026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珍爱生命,逐光而行”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逐光而行

    二、活动宗旨

    “珍爱生命,逐光而行”建设为主线,集中开展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团结互助的集体意识,引导学生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品质。

    三、活动时间

    20263月至7

    四、活动对象

    (一)全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含辅导员)。

    (二)全体在校大学生。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一院一特色·一心一成长”活动。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特点与优势,聚焦主题,以班级为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面向家长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活动形式不限),加强家校沟通,提升家长对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视;根据学院特色至少开展一次院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全体辅导员、学生参与相关活动(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

    (二)组织开展桂林学院2026年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技能比赛,活动方案详见附件2

    (三)组织开展桂林学院2026年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宣讲比赛,活动方案详见附件3

    六、活动要求

    (一)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评选20263·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季优秀组织奖。评选方式如下:

    1.“一院一特色·一心一成长”活动(总分100分,优秀组织评选权重35%),以附件1中的评分标准对各二级学院活动开展和参与的情况进行评分。

    2.校级朋辈心理辅导技能比赛(总分100分,优秀组织评选权重35%)

    朋辈心理辅导技能比赛组织、参与、获奖情况: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学院内朋辈心理辅导技能比赛(30分)+组织学生参加校级朋辈心理辅导技能比赛(30分)+参赛获奖情况(学生队伍获校级一等奖的学院+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优秀奖+5分)。

    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学院内朋辈心理辅导技能比赛需要提供照片以作为支撑材料。

    3.校级心理健康知识宣讲比赛(总分100分,权重30%):

    心理健康知识宣讲比赛组织、参与、获奖情况: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学院内心理健康知识宣讲比赛(30分)+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心理健康知识宣讲比赛(30分)+参赛获奖情况(学生队伍获校级一等奖的学院+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优秀奖+5分)。

    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学院内心理健康知识宣讲比赛需要提供照片以作为支撑材料。

    (二)根据各二级学院在本次3·25”心理健康活动季中的得分予以活动经费支持。按照总得分排名,1-5名的二级学院给予3500-1500元的经费支持,得分排名6-8名的二级学院给予1000元的经费支持,请按照我校报账相关规定执行。

    (三)活动季各项材料(如“一院一特色·一心一成长”活动策划、照片、新闻稿等)请于615日前交至纸质版及电子版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杉湖家苑1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987766966@qq.com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人:张紫晨、张月、刘丽红、杨黄玥莹。电话:3696930


    学生工作处(部)

    20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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