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0

    二审 吕茜 三审 江仿
    摄影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5号)、《桂林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桂院政学工〔2023〕3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各二级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在助学金评审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

    二、评审对象和条件

    (一)评审对象:

    被学校认定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名单以学校的公示结果为准2025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正在进行,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非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如属于重点保障人群类型的请另行告知学生工作处(部));

    8.非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另行发放助学金)

    9.未超过基本修业年限(4年)。

    学生转专业累计在校就读时间超出4年和延缓毕业学生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原则上不属于资助范围。如这类学生属于重点保障人群类型的请另行告知学生工作处(部))。

    (三)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四)休学、保留学籍、受处分的学生不在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受处分学生为重点保障人群的请另行告知学生工作处(部))。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初评及公示(10月21—1031日)

    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条件向年级(专业或班级)提交申请,由年级(专业或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初步提出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并组织学生按《资助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申请手册(学生)》要求在桂林学院资助系统(http://zz.glc.edu.cn:8081)中填写《桂林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年级(专业或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在桂林学院资助系统中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逐一审核,拟定本学院受助学生名单,面向全院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

    各学院评定助学金等级时原则上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评定助学金等级,特别困难评定一等助学金(每人2150元/学期),比较困难评定二等助学金(每人1850元/学期),一般困难评定三等助学金(每人1350元/学期)。

    (二)审查复核及公示(11月5日—11月11日)

    学生工作处(部)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查复核,并将审查复核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需要报送的材料

    1.《桂林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桂林学院国家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

    (二)报送要求

    1.附件1、附件2电子版从系统中下载。

    2.附件1、附件2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3.附件1电子版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打包;附件2按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顺序排序;附件1纸质版按附件2序号排序。

    (三)报送时间

    材料需在校级审核通过后下载,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蒋伶伶,联系电话:3696201。电子邮箱:12350049@qq.com。

    附件:1.桂林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桂林学院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部)  

    202510月20    



    附件1

    桂林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025—2026学年)

    本人情况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所在年级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学院             专业              

    前一学段获得过何种资助


    困难类型

    □脱贫家庭学生 □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烈士子女 □其他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情况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2025 10 月 21

    院系意见:



                                            (公章)          2025 10 31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2025 11月 13 日



    附件2

    桂林学院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学院:(公章)                             填表日期:   2025  10 31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证号

    专业

    学号

    性别

    民族

    本人联系电话

    推荐资助等级

    资助金额

    银行卡号(学校建设银行或交通银行)














































































    本表格用EXCEL填写


    一审:蒋伶伶二审:吕茜三审:江仿责任编辑:吕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