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5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515)、《桂林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桂院政学工〔20232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审工作组

    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桂林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蒋毅

    副组长:江仿 谢培玉

    员:林凤凤 韦微 李晓蕾 刘雪 姚荣 宋丹阳

    陈玉婵 许承婷 刘显林 董芳云 蒋伶伶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在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

    二、奖励人数及奖励标准

    本年度我校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为32人,奖励标准:10000//。学校将从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初评名单中择优推荐32人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二、各二级学院报送初评学生名额

    序号

    学院名称

    人数

    1

    外国语学院

    4

    2

    文化与传媒学院

    5

    3

    工商管理学院

    4

    4

    金融与法律学院

    5

    5

    教育与音乐学院

    5

    6

    城市设计学院

    4

    7

    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

    5

    8

    信息工程学院

    8

    40

    备注:初评名单不是最终名单,学校组织评审后,最终择优推荐32人参评。

    三、评审对象和条件

    )评审对象:202220232024

    )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补考现象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参评学年专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均排名本专业前10%(个人排名/总人数0.1、总人数小于十人的只能取第一名);

    7.所在宿舍必须达到“星级文明宿舍”二星级及以上的标准。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910日前)

    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年级(专业或班级)提交书面申请,由年级(专业或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初步提出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获奖学生建议名单,上报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二)二级学院初审及公示912917日)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初评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推荐名单并面向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915-17日),公示无异后,组织学生填写《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于202591811:30前报送评审材料到学生工作处(部)。

    (三)学校评审、复核及公示919929日)

    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初评名单进行评审,并组织参评学生开展国家奖学金现场答辩,答辩要求另行通知。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结合学生现场答辩情况,提出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922926的公示。

    (四)系统填报(1021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部)组织学生和二级学院登录广西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系统操作方法由学生工作处(部)另行告知。1021日前学生工作处(部)在全国资格管理系统提交初审名单,由自治区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系统复审。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初评学生的材料包含

    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桂林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表(2024-2025年度)》(附件2);

    3.加盖公章的参评学年成绩单;

    4.加盖公章的参评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排名;

    5.两个学期“星级文明宿舍”证明或“星级文明宿舍”评比结果通知中含该生宿舍的页截图(圈出该生宿舍);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学院公示材料;

    8.以上材料均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申请表格式:学号+姓名,公示材料的电子版为照片,获奖证书电子版为扫描件。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于2025917日(星期)上午11:30前将所需要报送的评审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部)8103办公室。

    2.附件12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以上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蒋伶伶,联系电话:3696201。电子邮箱:12350049@qq.com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桂林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24-2025年度)


    学生工作处(部)

    20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