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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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3·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季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8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高校大学生“3•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季活动的通知》(桂教思政〔2025〕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生命有光,成长有彩”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生命有光,成长有彩

    二、活动宗旨

    以“生命有光,成长有彩”建设为主线,集中开展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团结互助的集体意识,引导学生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品质。

    三、活动时间

    2025年4月至7月

    四、活动对象

    (一)全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含辅导员)。

    (二)全体在校大学生。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特点与优势,聚焦主题,以班级为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开展一次针对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活动形式不限),加强家校沟通,提升家长对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视;根据学院特色至少开展一次院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全体辅导员、学生参与相关活动(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

    (二)组织开展桂林学院2025年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技能比赛,活动方案详见附件2。

    (三)组织开展桂林学院2025年心理健康教育微课比赛,活动方案详见附件3。

    六、活动要求

    (一)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评选2025年“3·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季优秀组织奖。评选方式如下:

    (1)“五个一”活动(总分100分,优秀组织评选权重30%):

    贴合主题(35分)+覆盖面及学生参与度(30分)+创新性及特色(25分)+成果总结(10分)

    (2)校级朋辈心理辅导技能比赛(总分100分,优秀组织评选权重40%):

    桂教通答题参与率及合格率:桂教通二级学院学生参与答题率及合格率达到90%以上(含90%)的学院计50分,89%~85%(含85%)的计45分,84%~80%(含80%)的计40分,79%~75%(含75%)的计35分,74%~70%(含70%)的计30分,69%~65%(含65%)的计25分,64%~60%(含60%)的计20分,60%以下的不计分。

    朋辈心理辅导技能比赛组织、参与、获奖情况:二级学院组织开展院内朋辈心理辅导技能比赛(10分)+组织学生参加校级朋辈心理辅导技能比赛(15分)+参赛获奖情况(学生队伍获校级一等奖的学院+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优秀级不加分)。

    (3)心理健康微课比赛(总分100分,权重30%):

    心理健康微课比赛得分根据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及教师参赛情况、获奖情况进行评分。计分方法为学生参赛(20分)+学生获奖(学生作品获校级一等奖的学院+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优秀级不加分)+教师参赛(20分)+教师获奖(教师作品获校级一等奖的学院+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优秀级不加分)。

    (二)根据各二级学院在本次“3·25”心理健康活动季中的得分予以活动经费支持。按照总得分排名,1-5名的二级学院给予3000元-1200元的经费支持,得分排名6-8名的二级学院给予800元的经费支持。

    (三)活动季各项材料(如“五个一”活动策划、照片、新闻稿等)请于6月9日前交至纸质版及电子版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杉湖家苑1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987766966@qq.com。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心理中心。联系人:张紫晨、张月、刘丽红、杨黄玥莹。电话:3696930

    学生工作处(部)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