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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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4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品质,减少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4〕1151号)文件的要求,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组织开展2024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普查对象

    全体2024级普本及2024级专升本新生

    1. 心理普查时间

      9月20日—9月27日

      三、工作要求

      (一)全覆盖排查。为保证心理测评的有序进行,请各二级学院在指定时间内组织全体2024级新生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做到应测尽测,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二)提升测评结果真实性,保护好学生隐私。各新生辅导员应提醒学生,本次测试旨在了解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测试结果严格保密,仅供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了解,以便在需要时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不会影响学生的切身利益,请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真实地回答。以此提高学生心理测评结果的真实性。

      附件:心理测评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