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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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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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二级学院及全体学生: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品质,减少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大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桂教思政〔2023〕2号)文件的要求,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拟于2023年2月20日至3月5日,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排查,建议各学院按照下面时间安排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各二级学院学生心理测评时间表

    测评时间

    测评对象

    2月20-21日

    人文学院学生

    2月22-23日

    管理工程学院学生

    2月24-25日

    金融与法律学院学生

    2月26-27日

    教育学院学生

    2月28、3月1日

    理工学院学生

    3月2-3日

    传媒与新闻学院学生

    3月4日

    城市设计学院学生

    3月5日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

    附件:心理测评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