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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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1级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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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二级学院及2021级全体新生:

    为帮助2021级新生掌握心理健康动态,及时发现心理困扰,建立新生心理档案。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于2021年9月27日至10月8日,进行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及全体2021级新生根据《心理测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组织和测评工作。本次测评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至10月8日,本次测评没有学院和时间的限定,新生只需在系统开放的时间段内完成测试即可。建议各二级学院新生辅导员可利用班会的时间督促学生进行测评,以提高测试率。

    附件:心理测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