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桂林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桂院政学工〔2026〕9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审工作组
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我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桂林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蒋毅
副组长:江仿 谢培玉
成 员:邱胜昇 李晓蕾 刘雪 姚荣 宋丹阳
陈玉婵 李杨 刘显林 董芳云 蒋伶伶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在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
二、奖励人数及奖励标准
本年度我校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为30人,奖励标准:10000元/人/年。学校将从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初评名单中择优推荐30人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各二级学院报送初评学生名额
序号 | 学院名称 | 人数 |
1 | 外国语学院 | 3 |
2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4 |
3 | 工商管理学院 | 4 |
4 | 金融与法律学院 | 4 |
5 | 教育与音乐学院 | 4 |
6 | 城市设计学院 | 4 |
7 | 旅游与体育健康学院 | 5 |
8 | 信息工程学院 | 7 |
合 计 | 35 |
备注:初评名单不是最终名单,学校组织评审后,最终择优推荐30人参评。
四、评审对象和条件
(一)评审对象:2023、2024、2025级
(二)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补考现象,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参评学年专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均排名本专业前10%(个人排名/总人数≤0.1、总人数小于十人的只能取第一名);
7.参评学年所在宿舍获得二星级及以上“星级文明宿舍”。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9月14日前)
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年级(专业或班级)提交书面申请,由年级(专业或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初步提出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获奖学生建议名单,上报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二)二级学院初审及公示(9月15日—9月20日)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初评材料进行审核,查询参评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存在补考现象,拟定推荐名单并面向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9月17日—20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9月21日11:30前报送评审材料到学生工作处(部)。
(三)学校评审、复核及公示(9月22日—10月10日)
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初评名单进行评审,并组织参评学生开展国家奖学金现场答辩,答辩要求另行通知。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结合学生现场答辩情况,提出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系统填报(10月16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部)组织学生和二级学院登录广西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系统操作方法由学生工作处(部)另行告知。10月16日前学生工作处(部)在全国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提交初审名单,由自治区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系统复审。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初评学生的材料包含
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桂林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25-2026年度)》(附件2);
3.加盖公章的参评学年成绩单;
4.加盖公章的参评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排名;
5.“星级文明宿舍”证明或“星级文明宿舍”评比结果通知中含该生宿舍的页面截图(圈出该生宿舍);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学院公示材料;
8.以上材料均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申请表电子版使用Word格式:学号+姓名,获奖学生初审表电子版使用Excel格式,公示材料的电子版为照片,获奖证书电子版为扫描件。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11:30前将所需报送的评审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部)二期大学生活动中心23-126办公室。
以上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蒋伶伶,联系电话:3696201。电子邮箱:12350049@qq.com。
附件: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桂林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25-2026年度)
学生工作处(部)
2026年9月9日
附件1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学号:
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民族
|
| 入学时间 |
|
院系 |
| 专业 |
| 学制 |
|
年级 |
| 班级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 (选填“是”或“否”) |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主要获奖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
|
|
|
|
|
|
|
|
|
|
|
申请理由(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2026年 9月14日 |
推荐理由 (100字 |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2026年 9月 15日 |
院 (系) 意 见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2026年 9月 21日 |
学 校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 9 月 29 日至 10 月 10 日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2026年 10月10日 |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版
备注: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部分必须打印出来,不得手写,签名除外。(上交的表格,请删除备注。)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
3.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5.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不超过5个字),申请理由需打印。学生申请理由不能抄袭,措辞严谨,引用规范。
6.表格中“推荐理由”栏和院系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含原有文字,不超过5个字)。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本校学生辅导员推荐意见不能雷同。
7.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手写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8.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使用签名章。
9.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上报学校审查。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
10. 易错内容:
(1)申请理由建议从本人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和生活中等方面填写;
(2)政治面貌已经是中共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同学在表中不要出现“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申请理由不要用第一人称“我”,要用“本人”;
(4)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不要出现“成绩优异”字样;
(5)论文和结题报告不能作为获奖情况;
(6)必修课是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期间的必修课;
(7)注意标点使用符号,不要使用英文逗号、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