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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务与产教融合处 作者:刘颜 时间:2024-10-25 16:16 浏览: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桂林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桂院政教学〔2024〕26号)文件规定,经教师个人或团队登记申报、各二级学院(单位)初审、教务与产教融合处复核、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委员评审,现行成我校2023年教学工作成果拟奖励名单(见附件)。
奖励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25日—10月31日),自公示下发之日起算。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及联系电话,于2024年10月31日24:00前邮件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颜,3696706,8529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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