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具有我校特色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学校决定启动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本次编制工作将在《桂林学院关于编制2025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桂院政教学〔2025〕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总体框架下,结合新时期发展要求,进一步聚焦重点,深化改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编制范围包括2026年招生的四年制本科专业、高职高专起点本科专业。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主动对接并深度融入桂林市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需求为根本导向,坚定不移地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OBE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化“五育并举、通专融合、学科交叉、产学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前沿的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深度地赋能专业内涵建设与课程体系重构,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坚实专业基础、卓越实践能力和强烈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总体目标
聚焦“深化、优化、特色化”。着力深化产教融合的机制与实效,推动专业集群与桂林重点产业集群建立更为紧密的共生关系;以“AI+”为驱动,系统性优化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切实提升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凝练并突显“服务桂林、贡献地方”的办学特色,构建分类清晰、特色鲜明、能够动态响应社会需求的高质量本科人才培养新体系。
三、编制重点任务
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结构、总学分、各平台学分比例、实践教学比例等,必须严格遵照《桂林学院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突破。各教学单位应在2025版方案基础上,结合2026级编制重点进行优化完善。
(一)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
各专业须在“产教融合模块课程”中设置至少1-2门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开发的课程,鼓励引入企业真实项目、真实数据、真实场景,推动课程内容与技术发展前沿、生产过程实际深度对接。
产业学院所辖产教融合型专业群,须重点建设产教融合型课程不少于5门,包含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化课程及理实一体课程。各产业学院应联合核心合作企业,按照“平台共享、核心分立、拓展互选”的模块化思路,系统重构课程体系,推动课程内容与岗位能力标准、产业技术发展紧密对接。
(二)进一步凝练专业特色
精准定位特色方向,构建模块化特色课程体系。 各专业应立足学科优势,主动对接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战略需求和产业前沿,明确1-2个具有辨识度的专业特色方向。围绕特色方向,在“专业方向模块课程”中系统构建由数门课程支撑的进阶式特色课程群,深度融合桂林的产业、文化、生态等在地资源,实现课程内容与地方需求的精准对接。
以“真题真做”驱动特色落地,在服务地方中固化人才标识。 将特色方向的人才培养落到实处,须在毕业设计、专业实习等关键实践环节中,引入本地企事业单位的真实项目与需求,让学生在解决真问题中锻造特色核心能力。同时,将服务地方的情怀与“至善品格”教育有机融入综合实践,使毕业生不仅具备过硬的特色技能,更内化“服务桂林、贡献地方”的价值追求,形成鲜明的人才品格标识。
(三)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以“AI+”为驱动提升课程质量
各学院要系统开展课程评估,对目标达成度、内容先进性及方法有效性进行评价,坚决淘汰内容陈旧、方式单一的“水课”。在此基础上,全面落实“AI+”驱动战略,进一步深化课程内涵,将人工智能前沿技术、思维方法与专业核心知识有机融合,切实推进课程内容的高阶重塑。鼓励教师创新AI赋能的教学模式,创设智能化教学情境,推广项目式、探究式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在数据分析、创意生成与决策模拟中实现创新突破。
经济学学科门类各专业,须将《习近平经济思想概论》列为专业必修课,建议1学分、16学时,开设学期为第1或第2学期。管理学学科门类各专业,须将《习近平经济思想概论》列为专业选修课,建议1学分、16学时,开设学期为第1或第2学期。军事技能课程时长由原来的14天增加至21天,各专业须相应调整教学安排。
四、编制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调研与起草阶段(2026年4月30日至5月20日)
各学院成立编制工作组,开展行业企业调研,形成相关调研与达成度评价报告,完成培养方案初稿起草。
(二)论证与修改阶段(2026年5月21日至5月30日)
组织校内论证会,并至少聘请3位校外专家(含行业企业专家、优秀校友、高校专家)评审,形成论证报告、合理性评价报告、专家评审表等材料。
(三)审核与报送阶段(2026年5月31日前)
经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院长签字、盖章,将全套材料(含方案定稿、各类报告、对比表、专业群建设方案、会议纪要等)于5月31日16:00前报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知善楼820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学校审议与发布阶段(2026年6月)
教务处复核,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正式发布。
五、组织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须亲自部署,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及行业企业代表组成的编制工作组。
(二)强化论证质量
严格履行校内外专家评审程序,重视行业企业专家意见,避免形式化。
六、其他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另行下发)
桂林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