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桂林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化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
为落实《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化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委教工委〔2025〕34号)有关要求,铲除学校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学校党委决定自2025年11月至2026年12月开展深化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制度要求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着重抓好领导干部以及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委会、支部委员会集中学、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带动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底线、不碰红线。(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各单位)
(二)强化纪律警示教育。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辅导报告、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课,推行党总支书记常态化在党政联席会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定期通报违纪违法案件,强化纪律教育效果。引导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做到“四个严禁”。常态化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吸取周家斌、陆智成、唐修璇、林武民等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以恭城瑶族自治县脱离实际、盲目决策建设瑶汉养寿城项目为镜鉴,组织党员观看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开展处分现场宣布等,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常态化通报教育领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谋私贪腐问题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一抓到底、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责任部门:校纪委,各党总支、各单位)
(三)强化廉洁自律教育。后勤保卫处要紧盯重点在建项目推进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建设紧密结合。校纪委对关键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组织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廉洁共建,后勤保卫处与承建单位要同步签订工程合同和廉洁合同,同步开展技术交底和廉洁交底,同步进行质量监督和廉洁监督,同步验收项目工程和廉洁工程。(责任部门:校纪委,后勤保卫处)
二、全面自查摸底,精准排查问题隐患
(一)深入开展个人自查。学校及各单位“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桂办发〔2025〕10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严格开展自查:一是自查是否存在受请托的情形,即是否存在其他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对所在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程项目进行干预插手,为本人或者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妨碍正常行使职责的行为,自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二是自查自身是否存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的5种情形,即是否存在违规决策,违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直接将工程项目指定给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是否存在违规打招呼,不遵守规定程序和流程,暗箱操作,通过说情、打招呼、暗示等方式为他人拿项目牵线搭桥;是否存在乱批条子,以签文件、作批示等方式,帮助他人推动项目审批、工程验收、资金拨付;是否存在站台撑腰,与商人老板交往勾肩搭背、亲清不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插手、承揽工程项目介绍关系、斡旋站台;是否存在其他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的情形。各单位将自查情况表(附件1、2)于2025年11月24日前交校纪委(知善楼8209办公室,邮箱:glxyjjjc@glc.edc.cn)报备。(责任部门:校纪委、各党总支、各单位)
(二)全面开展系统排查。后勤保卫处要围绕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监理、预算结算、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开展全流程自查。重点看是否存在缺乏项目前期论证、未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必要程序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存在“一把手”独断专行,无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行上马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强行指定分包单位、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和虚增工程量等行为;是否存在降低技术标准、违规更改设计的行为;是否存在不按合同约定、工程预算、施工进度要求或需要,提前支付或无正当理由延迟拨付工程进度款等问题;是否存在人为干预验收环节,违规验收未达到设计要求、未竣工、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问题。各单位若排查出问题的,将排查出的问题形成情况报告于2026年1月21日前报校纪委(知善楼8209办公室,邮箱:glxyjjjc@glc.edc.cn);要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抓好整改,发现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校纪委。(责任部门:后勤保卫处、校纪委)
(三)开展“触初心、促说清”行动。各党总支、各单位要与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开展谈心谈话,讲清专项整治的目标意义,“触初心、促说清”的良苦用心,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训,对问题干部的组织感召,宽严相济的政策界限等,鼓励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交代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谋私贪腐问题。既可交代自己插手的情况,也可说清别人插手的情况,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将上述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校纪委。专项整治期间主动讲清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心存侥幸、妄图蒙混过关甚至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坚决从严惩治。(责任部门:各党总支、各单位、校纪委)
三、织密监督网络,紧盯权力运行关键节点
(一)强化监督检查。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党组织督查的重要内容,贯通协同审计监督、财会监督,重点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落实《办法》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及时防范和化解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风险。加强对同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发现有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线索的,及时向校纪委报告。不属于问题线索但问题重要的,向党总支书记报告并报告上级校纪委。(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校纪委、各党总支、各单位)
(二)深挖问题线索。广泛收集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线索,定期梳理移交,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清仓起底问题线索,重点起底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理处置的涉及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线索,对新接收的问题线索及时办理、动态清零。(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校纪委、各党总支,各单位)
(三)强化案件查办。紧盯重点对象查,既紧盯“一把手”,也紧盯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还紧盯“一把手”、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特定关系人。紧盯重点领域查,紧盯关键环节查,紧盯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招投标、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坚持“三个一起查”,即行贿受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危害教育政治生态的行贿人;打招呼和违规提供帮忙一起查,既查违规打招呼的领导干部,也查违规提供帮忙的领导干部;腐败和“四风”问题一起查,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后勤保卫处、校纪委)
四、持续深化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
(一)健全完善以案促改促治制度机制。扎实开展“一案一挽损”整改工作,依法追缴行贿人因行贿获得的不正当利益,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针对性开展整改,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针对典型案件,开展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谈话、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评议“六个一”工作,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发生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谋私贪腐典型案件的,涉及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要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涉及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
(二)健全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机制。落实评标、评审专家全周期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行贿、围标、串标、异常评标等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定期通报曝光招标代理机构、围标串标企业、行贿企业,强化联合惩戒。规范使用招投标电子化交易平台,加大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力度和适用范围,实现招投标全过程透明化管理。(责任部门:财务资产处、后勤保卫处)
(三)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谋私贪腐问题列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合理确定决策层级和程序,严格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加大财会、审计监督力度,严控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健全完善教育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整治相关企业中标后违规转包分包工程项目等行为。健全完善项目决策和审批、招投标、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等各环节工作制度。(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后勤保卫处、财务资产处)
五、持续加强组织实施,完善协同联动
各党总支、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抓好,及时部署推进,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开展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要主动向学校党委汇报、向校纪委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或有意阻挠的严肃追责问责。专项整治结束后,如本单位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谋私贪腐问题仍然突出,确有失职失责情形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附件:桂林学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谋私贪腐问题自查表
中国共产党桂林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
桂林学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谋私贪腐问题自查表
单位和职务 | |||
姓 名 | |||
自 查 事 项 | 是否存在 受请托的情形 | 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对所在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程项目进行干预插手,为本人或者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妨碍正常行使职责的行为。 | 是 否 |
是否存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的5种情形 | 是否存在违规决策,违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直接将工程项目指定给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违规打招呼,不遵守规定程序和流程,暗箱操作,通过说情、打招呼、暗示等方式为他人拿项目牵线搭桥。 | 是 否 | ||
是否存在乱批条子,以签文件、作批示等方式,帮助他人推动项目审批、工程验收、资金拨付。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站台撑腰,与商人老板交往勾肩搭背、亲清不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插手、承揽工程项目介绍关系、斡旋站台。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的情形。 | 是 否 | ||
自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一审:尹倩文二审:三审:责任编辑:尹倩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