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源头工程、基础工程、战略工程。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必须有高素质兵员作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对征兵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征兵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25年11月27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此次修订聚焦高素质兵员征集,总结地方征兵工作经验,具有鲜明的广西特色。

强化宣传教育,激发参军热情。近年来,我区各地主动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组织预定新兵观看九三阅兵、深入有关单位和家庭精准发动、开展征兵政策进校园等活动,最大限度激发适龄青年参军热情。同时,广西学生军训因为其高标准、实战化训练成为一个亮丽品牌,对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加强国防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会同同级宣传部门,协调组织网信、教育、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结合兵役登记、欢送新兵、学生军训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征兵宣传,鼓励公民积极应征。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学生开展军事训练,加强国防教育,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能力,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优化服务保障,解除应征顾虑。由于部分青年对军队的认识比较模糊,对能否适应军营生活有顾虑,还有部分青年学生对能否承受严格的军事训练,实现身份转变存在担忧。部分高校毕业生面临就业、考研和考公等多重选择,担心入伍影响学业或者职业规划,这些顾虑都对青年参军的热情有所影响。为了破除这些困惑,一方面各地通过开展“强军故事进校园”“退役士兵分享会”等多种途径向青年宣讲部队成长经历、职业发展前景等青年重点关注的信息,开展针对性的动员工作。另一方面,《条例》授权各地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采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提供体格检查期间食宿保障等措施,为应征公民提供相应的权益保障,并规定应征公民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期间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原标准发给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被批准服现役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其应当享受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为公民应征入伍解除后顾之忧。

推进廉洁征兵,实现全程监督。当前我区征兵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执行“阳光征兵”政策,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和审定新兵等重要环节,安排廉洁征兵员到场监督,定期开展廉洁征兵教育,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形成强有力监督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征兵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但是,也有部分群众担心征兵过程中存在走后门、跑关系等情形。为了固化实践经验,巩固“阳光征兵”成果,回应群众呼声,《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严格执行廉洁征兵制度,落实公开公示要求,发挥廉洁征兵监督员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违规违纪问题。
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础工程,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及时修订我区征兵工作条例,是贯彻落实国家兵役制度改革要求,总结我区实践经验,解决我区征兵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迫切需要,对规范和加强我区征兵工作,为部队持续输送优质兵员、推动强军目标贡献广西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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