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 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38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3 人
|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6个
|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1年11月28日
|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R是
□否
|
|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R是
□否
|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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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8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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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8
|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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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8
|
|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8
|
|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8
|
|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8
|
|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8
|
|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8
|
|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8
|
|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8
|
|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8
|
|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8
|
|
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商贸与法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语言文学
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理工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传媒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教育与音乐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设计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3
| 负责全面领导院学生会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各部门开展具体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会内各项会议,研究布置工作,拟定学生会各类制度和年度、学期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以及做好同学和老师及兄弟校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工作。
|
2
| 办公室
| 5
| 负责起草和印发相关活动通知、及时更新通讯录、收集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并做好存档工作,以及学生会办公物品的采购、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租借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做好各类会议的记录,检查落实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向指导老师和主席团汇报,并在每个学期期末对学生会各部门和成员进行考核。
|
3
| 学习部
| 6
| 主管学风建设和学术活动,以提高同学们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学习氛围为目的,通过开展丰富多彩且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活动,激发同学们学习的兴趣,培养创新思维和科学的学习方法,极大地丰富同学们的学习生活,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积极活泼、互相融洽、严谨求学的良好气氛。
|
4
| 文体部
| 5
| 主要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如十大歌手,迎新晚会等,适时为同学们搭建才艺展示的良好舞台;针对学校学风建设,以各种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一系列符合学生身体健康而又力所能及的文体娱乐活动,不断培养和提高全校学生的水平和素质;为学校二级学院文体部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加强各二级学院的互动交流;组织开展学生体育运动,加强同学们体育锻炼氛围。
|
5
| 生活权益部
| 6
| 了解学校食堂、宿舍等单位的工作动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学校学生的权益;关注学校学生的学习以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权益问题,切实为广大同学遇到的权益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举办一些符合文化传统、有趣简单且富有生活情趣的特色活动,例如世界环境日、三七女生节、节约粮食日、3.15维权和我为同学做件事系列等活动
|
6
| 外联部
| 6
| 内引外联,多维综合。对外代表桂林学院形象,是联络外部组织和社团的桥梁;对内组织建设内部活动及促进成员交流,是沟通内部的纽带;在校园进行大型二手交易和大学生自主创业,遵循团委老师的建议,构建积极良好的学习氛围;响应学联改革要求,积极创新活动,在活动中增强二级学院与学校的联系;负责学代会嘉宾接待工作,促进桂林学院与外校的友好交流;
|
7
| 新媒体部
| 7
| 营造良好稳定的校园舆论氛围,传播校园正能量新闻,为爱校、护校、荣校正面发声。工作范围主要由运营学生会官方新媒体平台、推文撰写、活动拍摄、海报设计四个方面组成的;设计一系列校园周边文化,创造有代表性的校园文化产品;负责各项相关活动的视频制作工作。积极联系同校媒体组织及高校媒体,开展校园媒体运营培训交流,促进交流学习,扩大媒体影响力。
|
三、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龙浠萍
| 共青团员
| 商贸与法律学院
| 2019级
| 29(29/97)
|
2
| 何庆宁
| 共青团员
| 设计学院
| 2019级
| 16(16/55)
|
3
| 刘世雨
| 共青团员
| 设计学院
| 2019级
| 15(15/55)
|
4
| 阮 婷
| 共青团员
| 语言文学学院
| 2020级
| 12(12/40)
|
5
| 李强富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院
| 2020级
| 35(35/135)
|
6
| 陈敏玉
| 共青团员
| 语言文学学院
| 2020级
| 12(12/336)
|
7
| 计怡兰
| 共青团员
| 商贸与法律学院
| 2020级
| 5(5/85)
|
8
| 易其捷
| 共青团员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2020级
| 4(4/60)
|
9
| 李正乙
| 共青团员
| 商贸与法律学院
| 2020级
| 7(7/112)
|
10
| 孙佳欣
| 共青团员
| 商贸与法律学院
| 2020级
| 13(13/84)
|
11
| 岑其彦
| 共青团员
| 设计学院
| 2020级
| 11(11/42)
|
12
| 房子涵
| 共青团员
| 传媒学院
| 2020级
| 15(15/56)
|
13
| 黎显炜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院
| 2020级
| 38(38/135)
|
14
| 龙丽君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28(28/121)
|
15
| 郑易宇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38(38/132)
|
16
| 王睿昕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39(39/132)
|
17
| 周玉洁
| 共青团员
| 传媒学院
| 2020级
| 20(20/94)
|
18
| 孙昊天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院
| 2020级
| 36(36/137)
|
19
| 蒙德胜
| 共青团员
| 设计学院
| 2020级
| 30 (30/110)
|
20
| 耿华宇
| 共青团员
| 传媒学院
| 2020级
| 17(17/93)
|
21
| 于钰琪
| 共青团员
| 传媒学院
| 2020级
| 5(5/92)
|
22
| 黄佳莹
| 共青团员
| 设计学院
| 2020级
| 15(15/50)
|
23
| 葛昊锋
| 共青团员
| 传媒学院
| 2020级
| 18(18/93)
|
24
| 刘伯辉
| 共青团员
| 传媒学院
| 2020级
| 9(9/93)
|
25
| 梁琳达
| 共青团员
| 教育与音乐学院
| 2020级
| 23(23/133)
|
26
| 李素仪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院
| 2020级
| 19(19/73)
|
27
| 翟子颖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4(4/121)
|
28
| 周 晟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36(36/121)
|
29
| 唐繁茂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院
| 2020级
| 40(40/145)
|
30
| 王信山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18(18/67)
|
31
| 潘媛颖
| 共青团员
| 设计学院
| 2020级
| 12(12/110)
|
32
| 刘碧钥
| 共青团员
| 传媒学院
| 2020级
| 25(25/93)
|
33
| 钟金玲
| 共青团员
| 设计学院
| 2020级
| 1(1/24)
|
34
| 蓝歆怡
| 共青团员
| 传媒学院
| 2020级
| 1(1/55)
|
35
| 蒋亚倩
| 共青团员
| 教育与音乐学院
| 2020级
| 26(26/88)
|
36
| 李 新
| 共青团员
| 理工学院
| 2020级
| 20(20/73)
|
37
| 樊意伟
| 共青团员
| 设计学院
| 2020级
| 5(5/21)
|
38
| 史名瑄
| 共青团员
| 传媒学院
| 2020级
| 20(20/93)
|
四、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候选人条件
1.正式注册学籍的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和团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作风正派,道德品质好,诚信守法;
3.道德品质优良,是非分明,具有强烈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善于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较好,以身作则,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政治合格,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原则上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优先考虑。
5.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专业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个人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专业总排名的前30%,无课业重修情况。
6.有丰富的社会活动、组织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和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拥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在组织、宣传、文艺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二)资格审查
候选人上报信息需接受所在学院(部)团委初步审查,由学院(部)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团委公章,于规定时间交至筹备委员会。上报信息需真实可靠,若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候选人参选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三)竞选流程
1.个人自荐。凡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学生均可以向筹备委员会递交自荐书。
2.酝酿推荐。各选举单位根据总体要求,在同级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候选人推荐的原则和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本单位代表和广大学生的意见,认真酝酿讨论,推荐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九届学生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初步人选。
3.组织考核。各学院(部)团委应与学院(部)党委协商,并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察名单,在校团委指导下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4.提名报批。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校团委审批。
5.笔试。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将参加由筹备委员会组织的笔试,笔试将选取产生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6.面试。面试官由校团委老师及第八学生会主席团担任,面试将选取主席团初步候选人。
7.提名推荐。主席团初步候选人经学校团委考察、集体讨论通过,报学校党委、广西学联同意后予以提名推荐。
8.大会选举。主席团候选人须在学代会大会现场进行两分钟竞职演讲。学代会全体代表现场投票,根据票数公布主席团名单,并经校党委批准,报广西学联备案。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选举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常任代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大会选举时,正式代表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凡出席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二、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实行差额选举的方法进行选举,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九届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3名,候选人5名;常任代表设代表14名,候选人17名。
三、本次大会共设两轮投票选举环节。第一轮选举产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第二轮选举产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九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四、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同意该候选人当选的,打“√”;反对或弃权的,不做任何符号。每张选票所投赞成票人数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少于或多余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五、填写选票应使用黑色水性笔,钢笔或圆珠笔等,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笔迹完全模糊,无从辨认的选票作废票处理;书写部分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 可辨认部分属有效,无法辨认部分属无效。
六、选票上盖有“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委员会”印章方为有效。
七、选举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总票数一半才能当选。如所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高低至取足应选名额;如遇票数相等,一并选入考核名单;如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重新选举,由大会筹备委员会另行增补。
八、本次选举在会场中设投票箱一个,投票之前,由监、计票工作人员将投票箱打开向各位代表示意,确保空箱,并贴上封条。投票之后,由监、计票工作人员当场揭开封条,清点收回的选举票,并由总计票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九、本次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计)票工作人员16名。监票人、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提名,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计票完毕后,总计票人将结果交予总监票人,并向大会主席团和各位代表报告。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各位代表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本次选举办法由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表决后生效,解释权归大会主席团。如遇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8日
2、主要议程:①表决《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② 审议、听取《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③审议、听取《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④选举产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⑤选举产生《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九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3、学生代表人数:140人
4、宣传报道链接:https://www.gxljc.edu.cn/info/1012/33045.htm
5、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青办联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规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校总人数的1%(全校学生12630人),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常任代表由各院系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最终选出140名学生作为代表。其中各二级学院人数和所占比例分配分别是,语言文学学院31人,占比22%;商贸与法律学院13人,占比9.2%;传媒学院11人,占比7.9%;经济与管理学院26人,占比18.6%;设计学院12人,占比8.6%;理工学院13人,占比9.3%;教育与音乐学院21人,占比15%;体育与健康学院8人,占比5.7%。
八、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每学期开展一次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及意见建议。完善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九、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蓝婷婷
许承婷
| 是
| 蓝婷婷2021年9月-2022年5月
许承婷2022年6月至今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蓝婷婷
许承婷
| 是
| 蓝婷婷2021年9月-2022年5月
许承婷2022年6月至今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学联秘书处邮箱guangxi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 xuelianban@126.com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