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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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09年“六一”儿童节慰问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6 浏览:

各系(部)、各单位:

为庆祝2009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学院决定给在编教职工的子女(14周岁以下)发放儿童节慰问费。双职工的独生子女每人50元,单职工独生子女每人25元;双职工非独生子女每人40元,单职工非独生子女每人20元。请各单位行政秘书做好登记工作(双职工在小孩母亲单位登记),于5月25日(星期一)至5月27日(星期三)将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交院工会陈雪萍老师处(教务处102室)核实并领取慰问费。

院 工 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四日